【发稿时间 :2023-10-1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大安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三期)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投字[2023]1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吉林省大安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吉林省大安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三期)监理;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4.73万亩,主要工程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计量、上图入库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并按要求完成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交付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二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安市。
2.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0日- 2024年12月30日(包含设计、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服务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的设计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及价格。
(4)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标段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监理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其中:水利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电力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水利工程专业1人、机电工程专业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投标申请人须完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企业报送信息邮箱截图);
3.10依据吉农建发[2020]19号第38条中的要求:禁止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或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关单位在2年内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活动。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4.3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安市人民路9号
联系人:于庆丰
联系电话:13704375305
招标代理机构: 捷诚信达(长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以北一克拉·君顶国际1005号(恒业广场A座1005室)
联系人:张玉飞
联系方式:181668772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436-3529066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