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04 】
2018年红岗子乡南岗子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20882180903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红岗子乡南岗子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发改资字【2018】194号《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红岗子乡南岗子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安市红岗子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安市红岗子乡南岗子村
2.2 建设规模:修建明排水沟(水泥盖板)3350延长米;排水管线2140延长米,其中:修建Φ600排水管线1900延长米,Φ300排水管线240延长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00基杆。
2.3 合同估算价:248.66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0日至2018 年 11月30日,共计52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排水工程和路灯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排水工程或路灯工程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安市红岗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大安市红岗子乡
邮 编: 131300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189434616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大安农商行红岗子支行
账 号: 077041301000020115130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白城市海明西路46-3号门市二楼
邮 编: 137000
联 系 人: 崔本涛
电 话: 137661385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2802448264@qq.com
开户银行: 白城市工商银行海明支行
账 号: 080522120900097676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