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07 】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8-4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叉干镇先锋村、光明村棚膜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农字【2018】19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安市叉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占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 大安市叉干镇先锋村、光明村;
2.2建设规模:建设连体日光温室大棚1栋,长48m、宽32m、高5m,面积1536㎡;建设单体暖棚8栋,每栋长72m、宽12m、高5.4m,面积6912㎡。
2.3 监理招标范围:对大安市叉干镇先锋村、光明村棚膜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10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监理服务周期为 114 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招标项目 壹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8 年 9 月_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00 时,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5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叉干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大安市叉干镇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马汉才 电话: 13843634466
招标代理机构: 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编:131300
联系人:孙浩 电话:0436-5220766 传真:0436-52207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