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8-26 】
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20882190826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 大行审投字【2019】53号《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和红旗村;
2.2 监理规模:本项目建设混凝土道路工程5960m,沥青混凝土路27860㎡,排水工程1110m,路边硬化工程52565㎡,绿化工程2410株,树池2810个(原有400株树须新建树池),拆除原混凝土路290m;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9年9月30日至2020 年10月31日,共计398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
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9 月 16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
地址: 大安市联合乡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陈晓丽
电话: 13804368785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吉林省大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
账号: 0770407010002011502002
招标代理机构: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6号
邮编: 623099
联系人: 李倩
电话: 13384366033
传真: /
电子邮件: 54037505@q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 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 8531012000001375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电话:13894659561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