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8-05 】
大安市嫩江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景区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208822004260101(JTZB-202004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嫩江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已由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大行审投字[202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债和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专项债63.79%和市财政资金36.21% ,招标人为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区道路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嫩江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景区道路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2208822004260101(JTZB-20200409);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为360hm²。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提升和旅游项目建设两部分。其中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提升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八个项,旅游项目建设以“千古捺钵情,灵动嫩江湾”为主题,对景区现有项目进行资源整合、优化提升,形成“旅游综合服务板块、嫩江汇板块、捺钵情板块”三大功能板块,重点建设11个旅游项目;
2.4计划工期:2020年09月01日至2021年05月31日;
2.5招标范围:针对大安市嫩江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景区道路工程(绿道、其他沥青道路、其他配套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等工程图纸及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大安市嫩江湾公园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2)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须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所具有的资质确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不得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项目的相关资料;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由于目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投标人将以下报名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4827895@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5370365)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格式自拟);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截图。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方式(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大厅)或邮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联系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进行邮寄,邮费50元);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大安市长白北街
邮编:131300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436-5229889
传真:0436-52298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08052241090000486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邮编:13002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5370365
传真:0431-85370377
电子邮件:44827895@qq.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
账号:010601100000548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电话:13894659561
2020 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