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5-27 】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20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洮南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洮发改审批[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建设内容为:湖畔花园城市棚户区小区外配套道路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总长度1342米,总铺装面积20130平方米,敷设给水管道1342米,污水管道694米,雨水管道694米,供热管道858米,电力管网694米。项目估算投资1260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一个标段,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洮南市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同施工同期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分别为土建、水暖、电气专业。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须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和管理经验;
(3)拟派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4)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9年 5月 24 日至 2019 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