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3-17 】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A区、B区、C区)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R-FW-2021-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审批字【202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B、C区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榆县长青路南、团结路北、建设街东、生态大街西;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72283 m2(包括幼儿园一处3层2500平方米),其中:住宅442966 m2,商业72475 m2,一层车库9220 m2(306个停车位),地下建筑面积47622 m2(900个停车位);道路停车场101600 m2(1618个停车位),绿化84500 m2,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给排水工程,供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共划分6个标段;
01标段:A区(施工1—5标段),招标控制价323292.4元;
02标段:B区(施工1—3标段),招标控制价1035578.05元;
03标段:C区(施工1标段、2标段),招标控制价766734.4元;
04标段:C区(施工3标段),招标控制价363122.36元;
05标段:C区(施工4标段、5标段),招标控制价478730.86元;
06标段:C区(施工6标段、7标段),招标控制价499325.28元;
2.5服务期限: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至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01至05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06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01至06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业务三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的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01至06标段)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8日8时30分,地点为通榆县政务大厅5楼第二开标室(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繁荣街育才路(住建局4楼)
联系人:任海禹
电 话:138946909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431-80514563
电子邮件:jlkr813@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春高新支行
账号:8113 6010 1390 0000 66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6-4237837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通榆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6-4567110
地址: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137200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