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9-20 】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三期地块二-2标段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CS20230920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三期地块二-2标段剩余工程),已由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字[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通榆县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三期地块二-2标段剩余工程);
2.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7235㎡,(3#=8908㎡、4#=9251㎡、5#=9076㎡)的剩余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的部分内容,一个标段;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招标控制价:33337800元;
2.6工程建设地点:通榆县长青路南、民主路北、新发街东、生态大街西;
2.7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8日-2024年1月26日,9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免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注: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法人单位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7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通榆县政务大厅5楼第三开标室(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
5.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及采用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繁荣街育才路(住建局4楼)
联系人:庄海波
联系电话:186436404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3737号长春总部基地D区C2栋4楼
联系人:王衍薪
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6-4237837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通榆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6-4567110
地址: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1372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