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2-27 阅读次数:】
洮南市西郊公园东大门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SG2019023
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洮南市西郊公园东大门建设项目招标内容的变动,故对本次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具体变更如下:
1、开标时间
原招标公告: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2、保证金形式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出或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复印件,证明原件于开标时提交。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在开标时投标人需持缴费单据复印件进入开标现场。
现更改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出或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复印件,证明原件于开标时提交。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在开标时投标人需持缴费单据复印件进入开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