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27 阅读次数:46】
项目名称 |
2018年红岗子乡南岗子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 |
22088218090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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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大安市红岗子乡南岗子村 |
建设地点 |
大安市红岗子乡南岗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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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21933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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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18年9月26日 |
开标地点 |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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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程范围 |
修建明排水沟(水泥盖板)3350延长米;排水管线2140延长米,其中:修建ф600排水管线1900延长米,ф300排水管线240延长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00基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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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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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标准 |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30日 |
2191051.00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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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大安市安广镇聚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叁级 |
合格 |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30日 |
2192322.00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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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大安市建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叁级 |
合格 |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30日 |
2190081.00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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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 |
专家一 |
专家二 |
专家三 |
专家四 |
专家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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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工程师 |
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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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资格 |
无 |
贰级结构师 |
无 |
贰级建造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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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业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工程造价 |
市政工程 |
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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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18年 9 月 27 日- 2018年 9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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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安市红岗子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电话 |
1894346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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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崔女士 |
联系电话 |
13766138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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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04363567 |
续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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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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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
大安市2016年新明路、惠阳路、安居路、人民西路道路及管网工程 |
大安市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 |
大安市滨湖大路道路及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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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安市安广镇聚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大安市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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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安市建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大安市太山镇2017年乡村(贫困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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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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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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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
大安市2016年新明路、惠阳路、安居路、人民西路道路及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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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大安市安广镇聚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 |
大安市建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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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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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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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
张晓贺 |
助理工程师 |
贰级建造师 |
0013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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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安市安广镇聚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文龙 |
工程师 |
贰级建造师 |
00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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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安市建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惠宏图 |
技术员 |
贰级建造师 |
005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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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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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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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
银行转账 |
中国银行 |
吉林省大安市 |
0436-5227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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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安市安广镇聚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电汇 |
中国人民银行 |
吉林省大安市 |
15143652877 |
|||
3 |
大安市建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网上转账 |
中国工商银行 |
吉林省大安市 |
0436-5222188 |
续表
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所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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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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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
7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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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安市安广镇聚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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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安市建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1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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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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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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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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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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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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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