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10】
白城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白城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白城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编号:BCCG20200067 1.2项目名称:白城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3095002.00元 1.4最高限价:3095002.00元 1.5采购需求:自控系统设备、物证管理设备、恒温恒湿机组等专业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1.6供货安装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2.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2.9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1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2日14时30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额:40000元 收款人全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221000668018010089712 开户银行:交行长春阳光城支行 银行行号:301241000256 4.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城市公安局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幸福南大街8号 联系人:刘宇 联系方式:0436-325205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王馨妍 联系方式:0431-85112321-806 监督部门: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