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1-16】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和电子卷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就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和电子卷宗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2.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和电子卷宗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CCG20200186
采购人: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所采购内容的能力的投标人;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吉林省外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的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竞标、承接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标的:
项目预算:1134000元
项目采购内容: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和电子卷宗建设项目。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
5、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是参与磋商的投标人请2020年11月16日 08 时30分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7、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00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
8、磋商保证金
8.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8.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0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8.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0770102011015200016646
开户银行: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付锐峰
电 话:0436-32588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大街666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顾浩
电 话:0436-6988992转806
监督机构: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