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4-19】
项目编号:JLHR—202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农用地整治项目,已由白城市人民政府以白政函【2020】1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农用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二标段: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农用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三标段: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农用地整治项目工程咨询管理公司招标
2.2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2.3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总面积531.670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504.3187 公顷。
2.4项目投资:估算动态投资1874.53 万元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前提下,由社会投资方负责落实项目前期的勘测、设计、预算、施工、审计、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价(囊括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工作及报请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评价入库全程工作),并辅助业主落实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相应工作,并承担全部资金及费用投入。
二标段: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标段: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负责从建设工程项目申报阶段到项目竣工备案的全部项目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协调、考核以及协助甲方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咨询、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相关数据、内业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项目管理公司应对所管理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合同等负责。
2.6建设地点:白城市洮北区 11 个乡镇场54个村。
2.7建设周期: 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
2.8付款方式 一标段:从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款中支付。
二标段:社会资本投资支付
三标段:社会资本投资支付
2.9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下列资质与能力;
(1)申请人主体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其投融资能力不低于2000 万元,并具有开拓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协助业主落实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能力;
(2)申请人(含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具有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施工或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生态修复)乙级资格证书;无信用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或农业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通过年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地质灾害(含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土木工程、水文地质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资源管理、测绘或水利水电高级职称;相关人员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具有上岗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地质灾害(含矿山环境治理)、设计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完整,专业人员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社会资本方作为建设单位,组成联合体的须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施工方为牵头单位,即施工方为社会资本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2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3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土地整理、矿山环境修复及农田规划设计每项一个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申请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鼓励申请人代表由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申请人代表,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申请人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或停止投标处理。开标会议入场时审核申请人代表证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资格初审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申请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10投资单位中标人与市政府另行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与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 19 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 23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到白城市铂金时代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文件售价:一标段1500元/套,二、三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时00 分 ,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
三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宏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0号
联系人: 杨主任
电 话: 0436-3352200
招标代理:吉林宏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789号
联系人:马晓双 联系电话:15204070177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新曙光支行
账号:221000661018150125711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