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13】
白城市公安局“一门通办”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一门通办”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厅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G20210291
项目名称:白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一门通办”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厅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陆佰叁拾柒元(¥917637.00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陆佰叁拾柒元(¥917637.00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采购需求:设备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3、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8、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时30分至2021年10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城市政府政务大厅6楼第二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城市公安局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幸福南大街8号白城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宇
联系方式:0436-325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文化东路37号二楼206
联系方式:0436-3295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冰
电 话:0436-329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