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3-1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CCG202200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白城市白沙滩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编号为[20220309]-0018号的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白城市白沙滩灌溉排涝区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市白沙滩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2 招标编号:BCCG20220046;
2.3 招标内容:吉林省白城市白沙滩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吉林省白城市白沙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1)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4 勘察、设计周期:45天;
2.5 项目地点:白城市境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8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2.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2.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开标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2年3月18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9时00分;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整(¥80,000.00元)
7.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2年4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7.4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0710446011015200015278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省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南关支行
行号:314241000777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白沙滩灌溉排涝区管理站
地 址:白城市
联系人:王立国
联系电话:137661391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齐雪
联系电话:15590049272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