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7-25】
白城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2020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白城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已由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编号20220721】- 0050”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人为白城市博物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委托吉林省腾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白城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
2、采购内容: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264.13万元
4、工程工期:9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最近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2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4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5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7.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2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7.4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腾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22050166604100001084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新华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城市博物馆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城市文化服务中心C座
联 系 人:袁健
电 话:15526943212
招标代理:吉林省腾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新华东大路2号楼一单元1603室
联 系 人:李玉平
电 话:15204070177
监督部门: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