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0-14】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20390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服务,招标人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白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服务
2.2、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服务 |
个 |
1 |
600000.00 |
2.3、服务地点: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2.4、服务期:一年;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所采购内容的能力的投标人;
3.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3.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4.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4日14时00分,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整。
7.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04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7.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0770102011015200016646
开户银行: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招 标 人: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白城市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周博
电 话:150043699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大街666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崔丹丹
电 话:0436-6988992转806
监督部门: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