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2-14】
项目概况
(白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CCG20220456。
项目名称:白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471736.00元。
最高限价:2471736.00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2.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2.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2.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1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城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聚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保胜路1号楼5号
联系方式:18704366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晓红)
电 话: 18704366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