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3-31】
洮北区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CCG2023007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洮北区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已由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编号0011817”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人为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委托吉林省腾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洮北区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2、采购内容:拟对以下38个村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即平安镇平安村;平台镇光明村、勤俭村;青山镇黎明村、勤劳村、永红村、红星村;东风乡绿水村、长发村、大青山村;东胜乡三胜村、光辉村、河东村、仁和村、杨树村、永和村;金祥乡立新村、乌兰村、平顶村;三合乡三合村、宝山村;林海镇龙湾村、四合村、孟家村、大兴村:洮河镇高产村、大六家子村、关帝庙村、拉先村;德顺乡德顺昭村、先进村、明山村、木头村;到保镇到保村、车力村、一棵树村;岭下镇岭西村、兴隆村。(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预算:266万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60天内完成。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级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确保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资质主管部门未开展到期资质延期认定工作,若供应商资质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团队需至少有两人为注册规划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5.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5.2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5.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5.4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5.5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5.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5.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7.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7.4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腾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2050166604100001084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新华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
地 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28号
联 系 人:赵向军
电 话:13843698280
招标代理:吉林省腾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洮北区新华东大路2号楼一单元1603室
联系人:李玉平
联系电话:15204070177
监督部门: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