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9-01】
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项目已由白城市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29)号批准,招标人为白城市生态环境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项目
2.2招标范围: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开展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2.5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环保技术咨询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项目团队: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拟投入项目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并提供社保证明;
3.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近三年(2020-2022年度)承担过至少一项环保类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网站名头、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6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0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
时间:2023年09月26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六楼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应在2023年0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白城市经开区胜利西路258号
联系人:刘继华
联系电话:0436-32039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西安花园三期1栋二单元1003室
联系人:李春萍
联系电话:0431-80562585
监督部门: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