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9-07】
项目概况
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HY-Z-2023BC040
1.2、项目名称: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1.3、预算金额:463.5400 万元,其中一标段231.0000万元,二标段232.5400万元
1.4、最高限价:463.5400 万元,其中一标段231.0000万元,二标段232.5400万元
1.5、采购需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调查和样品检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样及检测数量 |
HY-Z-2023BC040-1 |
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标段 |
表层样点采样数量1050个 |
HY-Z-2023BC040-2 |
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标段 |
表层样点采样数量1057个 |
1.6、合同履行期限:10月31日前按流程全部完成外业采样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50%内业样品检测工作并上传至省平台(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7、质量要求:应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 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
2.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接受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检测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
(2)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3)投标单位三年内无采样及检测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4)外业调查采样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五年内,承担过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土地质量调查、农业土壤污染调查、地质、地矿、林草外业调查与采样及相关野外调查采样工作等其中一项。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熟悉野外工作流程,了解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控制手段。
(5)外业调查采样需具备5个以上调查队的能力(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个调查队不少于5人(经过专业培训不低于两人)。
(6)外业调查采样拥有土壤环境类和地质地貌类相关专业(含农业资源、土壤农化、农业水利、土地调查、林业调查、环境地质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0%,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20%。
(7)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除本单位人员外,可以外聘。聘用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只能受聘于一个机构,不可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以聘用协议为准,并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外聘人数不得多于本单位参与外业调查采样在职人数。
(8)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应参加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三普办”举办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9)所有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都必须经过外业调查与采样的技术培训。
(10)检测实验室应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11)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和设备设施;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指标。
(12)检测实验室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
(13)检测实验室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金资信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
(4)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时间:2023年09月0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
3.3售价:0.00元。
时间:2023年9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城市洮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16604367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宏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金辉北街20楼-4
联系人:杨柳
联系方式:1332146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
联系方式:13321467027
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