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0-18】
大安市省级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省级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G20230710;
项目名称:大安市省级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所采购内容的能力的投标人;
2.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2.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7.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7.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支行
账 号:15725025762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地 址:大安市
联 系 人:冷晨亮
联系方式:15543468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联 系 人:刘冬雪
联系方式:0436-5207799
监督机构: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