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21】
白城中心医院采购吊塔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30799
本招标项目白城中心医院采购吊塔等设备项目,招标人白城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城中心医院采购吊塔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BCCG20230799;
2.2项目采购名称:白城中心医院采购吊塔等设备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752,000.00元;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白城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所采购内容的能力的投标人;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7.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7.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7.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3.7.3.1.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3.7.3.2.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1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4000元整。
7.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7.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炜枫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 号:0802011000002821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经开支行
招 标 人:白城中心医院
地 址:白城市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白云鹤
电 话:0436-35701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炜枫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明珠花园A区第23-2幢20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张林
电 话:15844660009
监督机构: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