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13】
大安市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采购人的大安市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安市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80810]-0198
三、项目编号:CCKSTC-18ZFHW0082
四、采购内容:安全检查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99.05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如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4、近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9月7日上午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9月7日上午10:00分在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大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大安市江城东路
联系人:华先生
电话:0436-52920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陶工
电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