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13】
大安市中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中医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书,现就大安市中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安市中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KSTC-18ZFHW0079。
三、采购内容:灭菌器(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58.6万元整;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八、投标语言:中文。
九、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近半年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十、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9月7日下午13:30之前送达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9月7日下午13:30在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大安市中医院
地 址:大安市江城路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51436539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