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22】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环保局的委托,根据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181015]-0272),对大安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费、普查清查、入户调查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大安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项目
1.2项目编号:CCKSTC-18ZFFW0139
1.3服务范围: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费、普查清查、入户调查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地点:大安市
1.5采购预算:60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1.6服务期:2018年--2020年3月。
1.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环境工程专业的规划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类环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师资格证书;
2.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2.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3.3报名请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6)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7)2018年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00时之前送达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的2%。
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00时在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会议室公开进行,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安市环保局
联系人:马洪闯
联系电话:0436-5209879
联系地址:大安市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