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1-12】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书,现就大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抓拍设备、信号灯设备、路面标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抓拍设备、信号灯设备、路面标线项目
二、项目编号:CCKSTC-18ZFHW0158
三、采购计划编号:[20181105]-0326
四、采购内容:一标段:城区违停抓拍设备;二标段:信号灯设备;三标段:城乡卡口抓拍系统;四标段:路面标线。(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1071.1183万元;其中一标段:347万元,二标段:203.6475万元;三标段:343.6508万元,四标段:176.82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九、投标语言:中文。
十、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500元。
十一、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0:00分之前送达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0:00分在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大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大安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4363377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