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02】
大安市第一中学校采暖管道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安市第一中学校采暖管道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第一中学校,建设资金为101.9636万元。依据大安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安市第一中学校采暖管道维修工程
2.1.2招标编号:CCKSTC-19ZFGC0088
2.1.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90624]-0072号
2.1.4工程预算:101.9636万元
2.1.5招标范围和内容:采暖管道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第一中学校指定施工地点。
2.3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19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及企业)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连续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5日下午15:00时,送达大安市尚客优酒店10楼会议室(大安市嫩江北街与玉泉路交叉口恒源B座9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安市第一中学校
地 址:大安市嫩江街
联 系 人:徐飞
联系电话:1384365226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