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04】
大安市生猪保险实施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大安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书通知书,现就大安市生猪保险实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安市生猪保险实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73-1941GNJLFWGK2220
三、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90715]-0087号
四、服务内容:生猪保险实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489.6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九、投标语言:中文。
十、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内次采购内容,如投标人非当地保险机构,报名时需提供当地支公司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同类业绩合同或者第三方主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11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十一、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09月29日下午14:00分之前送达盛仕嘉和商务宾馆会议室(地址:大安市江城东路44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09月29日下午14:00分在盛仕嘉和商务宾馆会议室(地址:大安市江城东路44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 系 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0436-5245344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431901478010801
联系人:林叶
电 话:0431-81150785
E-mail:10447651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