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25】
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村屯环境治理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20200318]-0013号,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名称: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村屯环境治理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2041GNJLHWGK0393/01-03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三包。
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 数量 |
每包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 |
0773-2041GNJLHWGK0393/01 |
电动三轮车、拖拉机及车斗 |
电动三轮车18台;拖拉机及车斗8台 |
77 |
电动三轮车轴距(mm):2450;拖拉机及车斗最大爬坡角度(°):30等 |
0773-2041GNJLHWGK0393/02 |
叉车 |
3台 |
22.5 |
最大设计车速(km/h:38等 |
0773-2041GNJLHWGK0393/03 |
铁质垃圾箱 |
1230个 |
184.5 |
周围角钢(mm):40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有);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可购买时间及地点:2020年03月25日--2020年04月01日(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第一包和第三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00元;第二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
1)由于目前处于疫情期,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外省)供应商可将购买标书材料{法人授权书(包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2228240909@qq.com邮箱内,并在邮件的附件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1).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并注明购买的包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实名制的移动电话)、5).联系地址。
2)标书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1.4万元;第二包:人民币0.4万元;第三包:人民币3.6万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已到账时间为准。
六、兹定于2020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盛仕嘉和商务宾馆会议室(地址:大安市江城东路44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第一包:人民币77万元;第二包:人民币22.5万元;第三包:人民币184.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方式:17743469028、19997160686、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四棵树乡大坝村
联 系 人:李忠园
联系方式:0436-53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