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4-15】
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绿化美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73-2041GNJLGCCS0612
一、招标条件
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绿化美化工程项目已由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资金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绿化美化工程项目;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绿化美化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安市;
2.4 采购预算:人民币139.7938万元;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15日内竣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须具备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
3.5供应商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信息须与被授权人一致)}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228240909@qq.com邮箱。
4.2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例: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司),同时在邮件的正文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1).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2).供应商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4).联系地址。
4.3标书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4.4发售采购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至16:00。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13时30分,地点:盛仕嘉和商务宾馆会议室(地址:大安市江城东路44号)磋商采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示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太山镇
联系人: 张伟
联系电话:0436-5830003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电话:17743469028、19997160686、0431-81150785
监督部门: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