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9-14】
大安市纪委办公楼室外一层石材维修更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ZB-2020-0920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909]-0107号
3、项目名称:大安市纪委办公楼室外一层石材维修更换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98.7411万元
6、采购需求:办公楼室外一层石材维修更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15日,共34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供应商(2019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5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6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1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获取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
1.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1.5提供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1.6供应商(2019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7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8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9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复印件;
1.1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9550880218074500125
3、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纪检委
地 址:大安市
联系方式:宋先生,18843630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31-85917789、18104314143
邮 箱:270960878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月
电 话:0431-85917789、181043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