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22】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F2021-001
1、招标条件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投字【2020】137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10208】-0010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一至八标段施工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标段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标段项目编号 |
主要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一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欧力村 |
JF2021-001-01 |
电力配套工程 |
3292383.00 |
二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杏树川村 |
JF2021-001-02 |
电力配套工程 |
2137364.00 |
三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
靠山村 |
JF2021-001-03 |
电力配套工程 |
4504791.00 |
四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
欧力村 |
JF2021-001-04 |
配套喷灌工程 |
2545816.17 |
五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
杏树川村 |
JF2021-001-05 |
配套喷灌工程 |
3580082.68 |
六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
靠山村 |
JF2021-001-06 |
配套喷灌工程 |
3315374.29 |
七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
靠山村、欧力村、杏树川村 |
JF2021-001-07 |
打井配套工程 |
3554463.40 |
八 |
大安市大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 |
靠山村、欧力村、杏树川村 |
JF2021-001-08 |
土地平整及改良工程 |
3698688.50 |
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2021年03月22日-2021年10月31日;
2.5项目地点:大安市大岗子镇靠山村、杏树川村、欧力村;
2.6质量目标: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资质要求:
一、二、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五、六、七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八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一、二、三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四、五、六、七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八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本项目施工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2020年内)的社保证明;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获取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公示页、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0年至今连续3个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注: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仅四、五、六、七标段投标人提供),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778502882@qq.com),并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电子邮件请以项目简称为标题,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及联系电话,邮件正文须完整清晰表述项目相关信息,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核查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套,图纸10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5日09时30分整,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大安市长白南街18号
联系人:苏世斌
联系电话:0436-52383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河西委华宇城小区11号第40/720幢116号房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434-3281189 13943199685
8、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434-3281189 1394319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