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3-09】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投字[2021]6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安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至十二标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规模、控制价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招标控制价(元)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1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一标段(红岗子乡-安广镇珲乌高速公路绿化) |
红岗子乡-安广镇珲乌高速公路绿化 |
1305991.69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2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二标段(红岗子乡-安广镇珲乌高速公路绿化) |
红岗子乡-安广镇珲乌高速公路绿化 |
1849049.80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3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三标段(安广镇服务区-烧锅镇高速公路绿化) |
安广镇服务区-烧锅镇高速公路绿化 |
959830.53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4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四标段(舍力镇付海胜至四吊五高速公路绿化) |
舍力镇付海胜至四吊五高速公路绿化 |
674196.39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5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五标段(李家围子屯南-21573860,5050912绿化) |
李家围子屯南-21573860,5050912绿化 |
1192804.61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6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六标段(21573860,5050912-21573435,5049781绿化) |
李家围子屯南-21573860,5050912绿化 |
1188489.98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7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七标段(21573426,5046757-21572949,5048476绿化) |
李家围子屯南-21573860,5050912绿化 |
1318526.66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8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八标段(21572949,5048476-21572375,5046924绿化) |
21572949,5048476-21572375,5046924绿化 |
1432670.52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9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九标段(21572375,5046924-21571943,5045362绿化) |
21572375,5046924-21571943,5045362绿化 |
1576490.24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10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十标段(21571943,5045362-两家子工业园区道北绿化) |
21571943,5045362-两家子工业园区道北绿化 |
1302165.16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11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十一标段(四棵树乡工业园区好来宝泡西绿化) |
四棵树乡工业园区好来宝泡西绿化 |
1075472.01 |
项目采购X[20210305]-0019号-12 |
大安市2021年度绿化美化工程第十二标段(四棵树乡工业园区好来宝泡南绿化) |
四棵树乡工业园区好来宝泡南绿化 |
1164929.84 |
2.2建设地点:大安市行政区内。
2.3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年,采用“建一养二”,其中:建设期2021年4月4日至2021年5月3日,共计30日历天。养护期从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具有园林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员(≥1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
3.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3.4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兼投不可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正阳街4326号)。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12236856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如因购买招标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3楼西侧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证(注册建造师)、(5)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7.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标段20000元,第三、四标段1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710733011015200000022
7.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8. 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白城市大安市长虹西路3号
联系方式:1384365276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正阳街4326号
联系方式:18946519282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力铭
电 话:1894651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