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3-09】
大安市大岗子镇生态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F-2021-021
本招标项目大岗子镇生态绿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大岗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大岗子镇生态绿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3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安市大岗子镇生态绿化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305】-0018号
建设地点:大安市大岗子镇
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880.5625万元
计划工期: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及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情况)。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大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安市大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安市
项目联系人:闫金治
联系方式:18504361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18844592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程程
电话:1884459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