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15】
大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12】-0152号
项目名称:大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00万元
采购需求:大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以上打印件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xinchengitem@sina.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大安市司法局办公楼
联系人:李洪伟 联系电话: 0436-521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联系人:叶琪
联系电话:0431-81951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伟
电 话:0436-521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