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2-02】
项目编号:WJJS-20211201
项目概况 2021年舍力镇镇区道路改建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安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JS-20211201;
项目名称:2021年舍力镇镇区道路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410万元;
最高限价:340.0410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舍力镇;
2.计划工期:2021年12月20日开工,2022年06月30日竣工,共193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2020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天8: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安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截图。
3.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2公告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舍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市舍力镇
联系人:任国辉
联系方式:0436-5716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项目联系人:崔本涛
联系方式:1338436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