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2-16】
项目编号:0773-2241GNJLGCCS0260
项目概况
大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2年市区亮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773-2241GNJLGCCS0260;
项目名称:大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2年市区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2352万元;
最高限价:200.2352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指定地点;
2.计划工期:2022年3月10日开工,2022年4月3日竣工,共25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10日开工,2022年4月3日竣工,共2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内附“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2020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3.1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每天8:30-11:00,13:30-16:00;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时间:2022年3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 系 人:王立臣
联系方式:13943695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韩冬、武娜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05
项目联系人:韩冬、武娜
电 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05
监督部门: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