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3-24】
采购项目编号:JLYC-[2023]-0305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大安市两家子镇同合村危桥改造项目(小地窝卜屯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320]-0020号;
采购项目编号:JLYC-[2023]-0305;
采购项目名称:大安市两家子镇同合村危桥改造项目(小地窝卜屯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809613.00元;
最高投标限价:809613.00元;
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本项目拆除原有 1-φ0.8m 圆管涵,新建 1-10m 小桥,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桥宽采用7.5m(0.5m 护栏底座+6.5m 净宽+0.5m 护栏底座),上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护栏采用 A 级混凝土防撞护栏,为了增加桥下净空,现有路面将适当抬高,抬高后与原旧路进行顺接,施工期设置便道、便涵保证车辆通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两家子镇同合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9月30日,共171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需对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照吉林省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双面),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LYC888888@163.com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大安市两家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市两家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鲁鹏
联系电话:0436-535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 系 人:刘正阳
联系电话:0431-8936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阳
电 话:0431-89363399
2023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