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6-20】
2023年市区内路灯安装及旧灯墩拆除修复条石排水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2023ZFGC-DA03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30612]-0085号
项目名称:2023年市区内路灯安装及旧灯墩拆除修复条石排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387,293.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387,293.00元
采购需求:
(1)2023年市区内路灯安装及旧灯墩拆除修复条石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2)施工地点:大安市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5日,31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市政设施管护中心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长白街7号
联系人:黄旭
联系电话:15843634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中东财富中心1204B
联 系 人:王春玲
联系电话:0431-8191557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玲
电 话:0431-819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