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5-14】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洮南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洮南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9-399;
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90416]-0244号;
2.4 招标范围: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及金额:65.5万元;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2.7 项目地点为:洮南市广播电视台;
2.8 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2.9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否则不视其为合格投标人);
3.3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可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类文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6月4日10: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递交文件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其他内容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6月4日10:00分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七、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洮南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洮南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6436618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