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2-26】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GJ-BC-HWZB-20181201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18399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相继完成安装、调试,并派技术人员接受甲方验收。
2.4招标范围:①笔记本电脑20台;②彩色打印机1台;③电脑音箱5台;④刻录机5部;⑤键盘5个;⑥照相机4部;⑦数码摄像机3部;⑧高清专业摄像机1部;⑨移动硬盘7个;⑩便携打印机5部;⑪高速扫描1部;⑫内网电脑15台;⑬高拍仪1部;⑭耳机5个;⑮投影仪1部;⑯便携扫描仪1部;
采购总预算33.7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多媒体)、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6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四、询价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幸福北大街20-2号)持(1)法人持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多媒体)、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多媒体);(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购买询价文件(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并加盖公章)。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信息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17604469055
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幸福北大街20-2号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436-3203373、13804362220
监督部门:镇赉县财政局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