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4-10】
招标编号:ZCF-2019-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期间环保设备,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19046。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采购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期间环保设备
2.2招标项目编号:ZCF-2019-026
2.3采购内容:采购环保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参数;
2.4供货地点:污水处理厂;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
2.6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主;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限价:98.0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3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项供货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报名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2018年任意一月即可)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的审计报告);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项供货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30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镇赉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44620002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43494443
2019年 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