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29】
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工程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T-2019-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工程项目(EPC)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建设,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19136。业主单位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2.1项目名称: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工程项目(EPC)监理
2.1.1项目编号:ZCT-2019-105-1
2.1.2工程规模: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3计划工期: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
2.1.4建设地点:镇赉县污水处理厂;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1.6最高限价:47.15万元
2.2项目名称: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工程项目(EPC)
2.2.1项目编号:ZCT-2019-105-2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和施工,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
2.2.3工程规模:建设足够容量应急事故水池一座,设计总水量为Q=30000m³;
2.2.4建设地点:镇赉县污水处理厂;
2.2.5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施工计划工期: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
2.2.6 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2.7最高限价: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7.1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9.64万元、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709.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派出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配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同类是指包含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或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
5、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7、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9、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财务审计报告;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原件;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半年社保(备注:近半年指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项目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二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镇赉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43629799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刘美慧
电 话:18243477631 0431-8133133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