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8-07】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购买保洁等项目服务
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购买保洁等项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9-13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购买保洁等项目服务;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预计交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4、交货地点: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投标人应具备物业管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含)壹佰万以上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投标人应符合本项目后勤一体化物业管理要求,。
4、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后勤一体化物业服务负责人需具备物业管理类执业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得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9 年 08月 07 日至 2019 年 08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大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 08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陈洪波
联系电话:0436-726102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881号鑫隆家园1栋601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 18904362157
招投标监管部门:镇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1)通过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接待群众举报;
(2)通过邮寄举报信件专用信箱举报(吉林省长春市A1115号,邮编130022);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7082991、87082992);
(4)通过电子信箱举报(jlsshsejb@163.com);
镇赉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镇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27室
举报电话:0436-5876007
举报邮箱:zlxshb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