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17】
镇赉县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配备检验设备及影像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R-HW-2019-107 )
本项目“镇赉县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配备检验设备及影像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号X[20190910]-0013”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KR-HW-2019-107
2、采购任务通知编号:X[20190910]-0013
3、采购范围: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配备检验设备及影像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4、预算控制价:210万元。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供货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供应商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3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6.4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含授权委托人);(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
6.5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会计事务防伪贴);
6.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方式:
镇赉县举报方式:
电话:0436-5876007 邮箱:zlxshb2019@163.com
地址:镇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27室(镇赉县扫黑办)
邮编:137300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2019年09月18日至2019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址:在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县分公司)镇赉县嫩江西路设计院楼下
7.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携带公章、法人章填写报名表)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包含授权委托人):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7.4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时00分;
8.2递交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8.3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并出示有效证件,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0、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镇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镇赉县嫩江西路与庆余南街交叉口西南50米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0436-7305071
11.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赉县嫩江西路设计院楼下
联系人:付经理、兰经理
电话: 0436-8673999
11.3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