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1-14】
镇赉县坦途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QH2020006-B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坦途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 镇发改投资字{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坦途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白城市镇赉县坦途镇,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300m³/d,建筑面积495m²,绿化757m²,道路及硬化620m²、进厂道路412m²、围墙176m、大门1座及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设施;排水收集管网1套,排水体系采用雨污分流制,新敷设污水管线路长度为3.7km,管径为DN300mm - DN400mm,总服务面积为坦途镇镇区;以及排水管网施工涉及的路面恢复及地质处理。
2.3 招标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备方案、景观园林绿化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图审、检测、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设计图纸中的全部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及装修、强弱电、采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消防工程等)、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铺装、大门、围墙、室外照明等)、红线内市政工程等EPC项目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1560.05万元。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9.85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490.2万元。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及价格。
2.6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得工期) 314天(日历天)
(2)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3)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03月22日至2020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EPC总承包业绩或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一项;
3.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一名设计总监,项目负责人应是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二者均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5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派出,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9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5日至2020年01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 镇赉县飞翔公馆二期东门北侧门市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
(7)设计总监身份证、职称证;
(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4.3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1229号、广通小区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赉县坦途镇
联系人:栾志强 18443620666
7.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系人:姜欣桐 0431-84648840 薛岩 18643621752
7.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7.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6-7256607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13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