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06】
镇赉县大屯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DZB-2020-0113
1、招标条件
镇赉县大屯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20】4号文批准建设,镇赉县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20005】号批准执行,招标人为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大屯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批复文件:镇发改审批字【2020】4号文,镇赉县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20005】号。
2.3 建设地点:镇赉县大屯镇。
2.4 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300m³/d。建筑面积495 m²,绿化757m²,道路及硬化620m²、进厂道路66m²、围墙176m,大门1座及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设施。排水收集管网1套,排水体系采用雨污分流制,新敷设污水管线路长度为4.52km,管径为DN200mm~DN400mm,大屯镇学校处新建一座局部提升泵站。
2.5 招标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备方案、景观园林绿化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图审、检测、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及材料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及装修、强弱电、采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消防工程等)、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铺装、大门、围墙、室外照明等)、红线内市政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
2.6项目总投资:1487.72万元。其中:设计费67.80万元,工程费1419.92万元。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约272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得工期)
(2)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3)施工工期: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总承包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照片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13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文件为PDF格式)发送至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邮箱(jlscdzb@163.com),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见,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络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证明(其他省域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证明)或设计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证明(其他省域设计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外埠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外埠入吉企业提供)。
4.2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省、市的会议精神执行相关文件(发改电[2020]170号、财办库[2020]29号)要求,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与潜在投标人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1229号、广通小区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5.5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分散退出。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5.6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必须下载“惠民通”,扫码进入交易中心。
5.7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时期,为您和大家的安全,请大家计划好出发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赉县大屯镇
联 系 人:张继勇
电 话:138043669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5917789 1810431414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6-7256607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13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