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09】
镇赉县坦途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QH2020006-B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坦途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 镇发改投资字{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镇赉县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20004】号批准执行招标人为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坦途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白城市镇赉县坦途镇,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300m³/d,建筑面积495m²,绿化757m²,道路及硬化620m²、进厂道路412m²、围墙176m、大门1座及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设施;排水收集管网1套,排水体系采用雨污分流制,新敷设污水管线路长度为3.7km,管径为DN300mm - DN400mm,总服务面积为坦途镇镇区;以及排水管网施工涉及的路面恢复及地质处理。
2.3 招标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备方案、景观园林绿化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图审、检测、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设计图纸中的全部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及装修、强弱电、采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消防工程等)、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铺装、大门、围墙、室外照明等)、红线内市政工程等EPC项目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1549.78万元。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9.85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479.93万元。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得工期) 244天(日历天)
(2)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3)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省外施工总承包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需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网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或设计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担任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设计负责人,需熟悉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采购管理、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费用、安全、质量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且信息一致。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照片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9投标人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10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3.1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省外业绩认定应当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可查,其他网站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0日8:30日至2020年03月16日16:00(节假日休息)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按顺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79726801@qq.com: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近半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材料;
(8)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9)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证明(其他省域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证明)或设计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证明(其他省域设计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证明)
(10)外埠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外埠入吉企业提供)。
4.2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省、市的会议精神执行相关文件(发改电[2020]170号、财办库[2020]29号)要求,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与潜在投标人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回复至发送材料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并予以回复确认。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投标人收到审核通过结果后,在第二个工作日16:00前将招标文件费,逾期付款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02日14时00分,地点为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1229号、广通小区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赉县坦途镇
联系人:栾志强 18443620666
7.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系人:姜欣桐 薛岩 18643621752
7.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7.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6-7256607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13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