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19】
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牌、警示牌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RZTB-2020-11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牌、警示牌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X[20200615]-0022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牌、警示牌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数量:宣传牌、警示牌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2.6 设备价款共计1733744.00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 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06月 19日至2020年0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社保及完税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_2020年07月13日14时 30 分 ,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镇赉县长青东路
联系人: 崔先生
电话:17704362002
招标代理: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法人:陈金伟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436-3506333
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